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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溪村水口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寓楼一期项目策划推广服务采购公告佛山易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儒溪村水口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儒溪村水口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寓楼一期项目策划推广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JG2026(NH)XS0002 2. 项目名称:儒溪村水口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寓楼一期项目策划推广服务 3.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45,000.00 4.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
(2) 项目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②响应截止前6个月内(含响应截止当月,并往前顺推)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②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③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本项目为村居自主采购,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项目投标的相关政策评审优惠。 3.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3)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 时间:2026年2月02日至2026年2月0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0:00至12:00,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3. 方式:网上获取,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4. 售价:500元。在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天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2月1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3室210(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五、开启 1. 时间:2026年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3室210(详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属于村居采购行为,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畴。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发布人:佛山易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2月02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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